第161章 - 要玩大家一起玩
书名: 永生不死 作者: 飞扬之星 分类: 玄幻

        今天的天气很明媚,阳光似乎要把所有人透视。 瓦里奥星球终于迎来了秋意的凉爽,不同的是,清凉中带着温暖的感觉令人舒畅万分。

        圣马可教堂,是瓦里奥星球行政首都玛法尼奥最大的教堂,也是圣主教在瓦里奥星系的主教堂。

        它已经屹立在玛法尼奥将近三百年了,也就是说,当特兰联邦将它的触手伸到瓦里奥星上时,圣马可教堂开始了建造。

        教堂的主楼并不高,相对于周围那些上千米的摩天大楼来说,只能算是个矮子,但是,当你不借助任何飞行工具,脚踏实地的站在它的面前,你就会觉得它的伟大与尊贵。

        六百米高的穹顶以及周围支撑的粗达几十米的紫金柱,会在任何来访的人的心中产生不可高攀的威严形象。

        尤其在三百年前,当所有的摩天楼都只有三四百米高的时候,更衬托得出圣马可教堂的雄伟壮阔。

        不管是那擎天柱般的紫金柱,还是金光灿烂的水晶天顶,或是整个教堂主楼的墙壁,地板,装饰物上,所有的一切,都有一个共同点。

        那就是,它们的表面上都绘制着一个浑身包裹在白色光芒中的金色人影,从绘制的手法上,可以看的出来他是浮空而立,面部也包裹在一团模糊的金色当中,令人不由自主就感受到他的神秘与不可测。

        “赞美圣主,您的光辉永远照耀着我们,让我在黑暗中辨明方向,不再疑惑。感谢我主,伊兰!”

        大厅正中央的圆形高台上,一个略微有些佝偻的身影正在一片金色烛光中,虔诚而恭敬地跪伏在那高达三百多米的圣主神像面前,低声祈祷着。

        “愿您的神力洗涤这个肮脏的世界,愿您的教诲传遍这片宇宙,愿您的信,您的念传递到您的信徒们,使他们不再迷茫,不再彷徨,不再受伤,不再恐惧…………”

        身着金色连衣裙的唱诗班小姑娘们一起念诵,周围的信众们一片附和声,所有人都双手交叉放在胸前,闭目祷告。

        “啪!……啪!……啪啪!”一个与现在的气氛绝对称不上和谐的声音响起,却是一声声冷冷的拍掌声。

        信众们俱都皱起了眉头,有些愤怒地向后看去,如果他们的眼光可以杀人的话,那拍掌的人估计要死上万次了,因为这个祈祷大厅中至少有上万名信众。

        不过,很可惜,他们的眼神连蚂蚁都无法扼杀,更何况站在门口的我了。

        坦然的,或者说是无视那上万对恶狠狠地,不怀好意的眼神,我面带微笑的缓步向前大厅中心走去。

        几名圣马克教堂的护卫们手拿电棍向我迎来,他们的脸上还带着几分狞笑,将电棍向我胸腹腰背处捅过去。因为好久都没有遇到敢于挑战圣马可教堂威严的人了,我的出现,就像是他们平静的生活中所遇到的为数不多的调剂品,他们几个的笑容可以让我感受到他们的兴奋。

        但是,四分之一秒后,他们的笑容凝固了…………

        因为谁也无法在凌空倒飞十几米,紧接着狠狠地在墙壁,柱子上撞得满脸是血时还能笑的出来。

        “啊!”周围一片惊呼声,刚刚还是一片愤怒眼神的信众们,个个呆若木鸡般地流露出不可思议的眼神。

        我依然对他们的反应无视,愤怒也罢,惊诧也罢,我的脚步依然如同最精密的计算机丈量过一般,每一步的跨度都是一模一样,那么的不可思议。没有广告的

        向前走,一直向中心走去,脸上始终挂着似笑非笑的表情,我好整以暇地打量着正中心那身着华丽服饰的老人。

        人群不由自主的向旁边散去,仿佛我......

        的身边三米有一堵看不见的墙在推动着他们。

        “看!他的脚不沾地?!!”一个年龄大约八九岁的小男孩突然指着我的脚喊道。

        信众们听到后都看向了我的脚,而此刻我正好向居于中央的圆形高台走去,我没有走楼梯,我的脚就如同登山一般,踩着虚空,一步一步的依然同样的步幅迈向高台顶端,就仿佛虚空中有一道斜坡在那里存在着。

        “太不可思议了!”许多人不由自主的发出惊叹!他们的注意力完全转移到了这些,没有谁还记得我刚刚是如何获罪于他们的。

        不过,似乎我说错了,貌似还有一个人记得我最初所做的事。

        高台上,那身披着金色长袍,上面布满各式各样古朴花纹的老人,抬起头望着离地面十几厘米的我,神情肃然道:“尊贵的客人,您刚刚拍掌是为了什么?”

        我眼睛转向了他,没有言语。

        这个老人竟不避开,直直的与我对视。我双眼凝聚一线,顿时他的压力大增,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震慑,从他紧咬的牙关,和头上冒出的细小汗珠可以看出他快要撑不住了。

        我要的就是他在我面前的臣服,不过,似乎事情没有那么顺利,我看道有一丝丝的光波从四面八方汇聚过来,进入了他的体内,老人那刚刚被压的有些弯的腰立刻就直了三分。

        这个老家伙嘴角突然挂上了一丝残忍的狞笑,从那三百多米高的圣主像上传递下来的金色光芒给了他极大的信心,凭借两股源源不断的力量耗光了我凝聚一线的那股精神力,竟然妄想冲进我的脑域给我来下狠的。

        这老家伙果然心狠手辣,这要是一般的修士,被他扮猪吃老虎,猛地来一下要不反受其制,要么就变成白痴了,最差也得精神大损。

        “哼!”见他如此手辣,我干脆直接将虚无精神体迎着他的攻击挺了上去。

        “砰!”如同脑袋撞进瓮里一般,老家伙的精神彻底崩溃,他攻过来的白色与金色能量的混合体瞬间被我的灵魂吸收,而他的意识转眼间就被我种下了虚无灵魂种子,成为了我的继布莱德总督之后的第二位仆人。

        周围的信众们可不清楚我们暗地里凶险的拼斗,只是看到我与圣马可教堂的大主教拉泽尔对视了一眼,然后就见在他跪伏在我的面前,仰视着我高呼:“赞美您,我至高无上的圣主,宇宙中的至高神!伊兰!”

        周围的唱诗班等一些神职人员看到大主教都跪了下去,也都随之跪伏在我的面前,对着我大唱赞美诗。

        信众们哪见过这个场面,圣主教流传上万年了,虽说总有神迹降临,但大都是圣教自己传出的,谁又亲眼见过?而且都是些小打小闹的治病救人,盲女视物之类的事情,有谁能像今天亲眼看到圣主降临?

        虽然,这个圣主一头红发,身披血红色长袍,但刚刚上万人都亲眼见证了他周身有护体神光,双脚不沾地,凌空而行,只是望了一眼拉泽尔,就折服了这位以严谨著称的大主教,若说他老人家侍奉了圣主一辈子都能认错,那恐怕就没有谁能认出圣主了。

        总之,抱着各种各样想法的人大有人在,有想祈求财富,健康,快乐的人,甚至想嫁给圣主做老婆的信众也大有人在。

        不管他们如何想,在场的上万名信众们都承认了一个前提,那就是,我就是真正的圣主。

        我依然似笑非笑,借着所有人心情激荡之时,我漂浮到了半空十几米高的地方,从我的私人空间中拉出了无数的粒子流,将那些东西构成了一片金色流质......

        附着在我的身体表面,同时散发出我那颇有成就的信仰之力,顿时金光护身,白光绕体,与信徒们整日所见的圣主像竟是一模一样,分毫不差。

        这一下,所有的人都如同疯狂一般,大哭大笑的有之,乱唱乱跳的有之,打电话告诉家人圣主显灵的,拍下来视频发到网络,各大媒体的人更是不计其数。

        一时间,圣马可教堂从建成起,最乱糟糟的一刻出现了。

        我仰头看着这穹顶上的光芒照射下来,将四周一片映成金色的海洋,很美,很漂亮。

        “信众们总是盲从的,你说对吗?布莱德?”我通过虚无灵魂种子将里面的一切传给了等候在圣马可教堂外的布莱德。

        “那是主人您的神威。”胖子拍马屁道,“主人,可以叫那些媒体记者们进来了吗?”

        “恩,可靠吗?”

        “主人,您放心,每个人给了一大笔封口费,而且他们的丑闻都掌握在我们的手里,他们知道该怎么做的。”

        “不够,他们的家人也要派人日夜保护,明白吗?等我有时间了,让他们成为我的信徒。”

        “是,主人!”胖子心下暗道,主人做事果然滴水不漏。

        各大电台对发生在圣马可教堂的圣主降临的事大肆宣传,同时,各媒体,不管是网络上的,平面的,还是无线信号等等多种媒体,这几天整天都是圣主降临的相关报道。

        无数的信徒蜂拥向瓦里奥星,而瓦里奥星上的信徒则一窝蜂地来首都玛法尼奥城来朝圣,玛法尼奥城的大小酒店,旅店之类的地方,在短短一天时间内预定一空,甚至许多人宁愿来睡大街也要来圣马可教堂朝拜一下,祈求能够有缘远远地见圣主一面。

        特兰联邦的监委会紧急召开会议,讨论这件事是人为炒作,还是确有其事,是否是圣主教有什么企图搞出来的假神迹?

        不过他们讨论了一整天也没个什么定论,而第二天早上传回来的秘密情报显示,教皇已经于圣主降临当晚朝拜了圣主。

        最让监委会生气的就是,他们的情报竟然比视频直播的教皇在圣马可教堂,带领圣主教大部分神职人员以及无数信徒,集体朝拜圣主的消息还要晚上5分钟。

        当然,他们不用生气了,行政院命令他们放弃插手这件事情。

        上到教皇,下到一般的神职人员以及大量的信众,在这几天的朝拜活动中,都被我殖入了虚无灵魂种子,还是要感谢圣主教做出的贡献,将民众洗脑的十分成功,我借着他的名气,轻而易举的就夺取了所有人的信仰,截断了他的信仰来源。

        当然,很有可能他不是真正的神,只是圣主教们的杜撰而已,如果真的这样信仰下去,说不定就真成了神了,还好我来了。

        感受着从宇宙各处不停向我流动着的信仰元力,我舒服地叼着支据说一年仅有一千颗的烟草,漂浮在总督府的天台上,缓缓地吞云吐雾。

        一艘行星内的隐形飞船在我身后的天台上降落下来,一个熟悉的脸孔出现了。

        那脸很白,苍白的,如同抹了厚厚粉底的老僵尸一般。

        “特兰联邦的议长阁下,难道您的工作清闲的已经可以让您来这个鸟不拉屎的边防星来巡视了?”我微笑地道。

        “我该叫您不死主神呢?还是称呼您为圣主啊?”议长笑呵呵地边走边道。

        “您认为呢?”我似笑非笑地道。

        “特兰联邦行政院议长——冯?布莱斯,见过圣主大人。”布莱斯深深地向我行了一礼,我手虚抬一下,他便轻松的站直了。

        “什么事直说吧,你是布莱德的父亲,我会给你这个面子的。”我笑眯眯地躺......

        在摇椅上,端起一杯极品绿酒向他示意道。

        布莱斯坐在我身旁,端起了一杯绿酒一饮而尽,紧接着赞道:“好酒啊!好酒!香醇而不靡奢,爽口而不滑腻!这酒味道精纯,怕是有上千年了吧!”

        我扬起了大拇指,道:“议长阁下果然好眼力,这酒是伊万他让人送来的,说是让我品尝一下。”

        布莱斯巴巴地道:“教皇他收藏的酒是全特兰联邦最好的,我是闻名久矣,可惜一直无缘……”

        我略有诧异地看着议长道:“难道伊万…………?”

        “哦……哈哈…………”布莱斯神情略显尴尬,心中暗骂教皇那家伙太过抠门,一边打着哈哈。

        我将杯子里的酒灌进肚子,转着杯子,看着里面剩余的一滴绿莹莹的酒珠滚来滚去,对布莱斯笑道:“议长此番来,不会只是和我喝酒谈天的吧?”

        布莱斯道:“不瞒您说,这次的圣主降临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但是据可靠情报,湿婆国已经秘密集结了三个军团的军队,其中两个在他们的两个盟国中,这两个国家是我们的邻国。”

        我扬了扬眉,不置可否。

        布莱斯见我没搭他的话,继续解释道:“而他们实力最强大的军团,猛犸军团则正向陨石乱流带移动,照目前的速度看来,会在三天后到达,我们很有理由相信,恐怕到时候,他们会先由那两路进攻,以吸引联邦的注意力,而致命的一击,则由猛犸军团和他们的秘密武器——陨石要塞来完成!”

        我笑着拿起桌子上一个不知名的坚果,扔进嘴里,“嘎嘣!”一声脆响,白生生的果仁就脱去了包裹着他的果壳,露出了自己粉嫩嫩的身体。

        “噗!”一口将壳吐到了布莱斯的腿上,我只是耸耸肩膀而已,布莱斯陪着笑脸,一脸希冀地望着我。

        我看了他片刻,在他快要被我无意中流露出来的精神威压快要压崩溃时,我才转过视线,缓缓道:“你的意思,我明白。我可以答应你,不过,你得给我一些好处,我不喜欢只有付出的亏本生意,虽然我不在乎你们特兰联邦的任何东西。”

        布莱斯屁颠屁颠地点着头,回话道:“只要不让我和我儿子去死,只要不剥夺我们的权利,其他的要求我都会全力满足您的!”

        我闭上了眼睛,摘了颗葡萄放进嘴巴里,让那冰凉香甜的味道滑过咽喉后,才道:“好了,你可以回去了。”

        布莱斯点点头,恭敬地向我行了一礼,缓步下去见他的儿子布莱德去了。

        我嘴角露出了半丝微笑,有意思,堂堂特兰联邦议长大人,却还要…………哼哼,看来某些人要倒霉了…………

        “哈哈……哈哈…………妙啊!要玩,就大家一起玩吧!”

        手一挥,我的面前多了十几个神情激动的熟悉面孔。

        “嗨!好久不见了,大家!”我站起来向他们招手道。

        话没说完,一个娇柔的身体已经扑入了我的怀里,未曾开口,她的眼泪却已经染湿了我的胸口…………

        爱情·绝望(上)

        飞扬之星原创,转载注明(前两天回家,没有更新,抱歉…………今天补半夜补两章外篇,花了很多心思的,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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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来自神秘的东方,拥有着渊博的学识与智慧,在美丽而宁静的意大利追求着他想要的梦想,作为在罗马LaSapienza大学唯一特招生物系研究生,每年享受全年奖学金,凭借他过人的头脑,发表了许多奇特但很有深度的论文,尤其是在古生物学上,他的许多见解连他的导师,著名古生物学家奥斯特罗巴·弗兰克林都称其为“东方达尔文”。

        他喜欢古代的生物,那些奇形怪状,形态各异的生物化石在他看来,如同妖娆的魔女一般让他无法自拔。那些在普通人眼力一文不值的骨头,却让他痴迷不已,沉醉其中。

        这些几百几千万年前的生物,如今只剩下些许的断骨,残渣。

        他却可以在这些古化石上看到生命跳动的音符,骨头上的每一个坑,他都能想象出来,这些生命是怎样的为了生存而拼斗,当看到一条恐龙腿骨化石的那恐怖的大洞,他却仿佛能体会到这头霸王龙为了食物被尖骨龙如何刺伤的。他明白这个大家伙在受伤时如何的低声呜咽,如何的伤心离去,又是怎样地被整个生物种群淘汰的。

        看着无数的化石,那遥远的过去似乎并不再遥远,他的眼前经常浮现出它们生前的矫健身影,这是生命的脉动,是自然界的工艺。

        一切的一切都令他留恋忘返,不知疲倦地研究着,它们的生活习性,它们的捕猎行为,它们如何的进化,如何的繁衍生息。那个几千万,几亿年的世界是那样的让他痴迷,陶醉,激动,向往。

        他一直以为这就是他一生所要追求的,他也敢肯定的打着包票说“跟一位美丽的小姐呆在一起比起来,我更加喜欢我的那些远古的朋友。 ”

        然而,当他遇到了她,他恍然大悟!

        原来这一切都只是曾经,一切都是他自以为是,一切都将成为过去式。

        那天,他刚刚写完了一篇关于喀那斯水怪存在可能性的论文,心有所感,便来到了校园中的笛比斯特湖。美丽的湖水碧波荡洋,夕阳斜斜的将它那温柔的手指沉进湖水中拨弄着,一圈圈的涟漪层层递进,打在岸边后又欢快的反弹回去。轻柔的和风姑娘也来到水中沐浴,那小小的涟漪成为了一层层的波浪,此起彼伏,轻快地随着和风姑娘荡漾在水中的玉嫩双足上上下下,好不惬意。

        哈…………

        深深地吸一口夹带着淡淡水草味香味的清新气息,之后又畅快地吐出。配合着论文大功告成后的快意,眼前的湖水光嶙峋峋,阳光经过浪花的中和后变得五光十色……

        ,仿若一连串跌碎的各色珍珠,那么得让人心醉!

        还有什么比这中“微风伴夕湖,碧水遮涟漪!”更加的美丽呢?他如是想到。

        当这个想法在他的脑中停留还不到四分之一秒的时候,便烟消云散了。

        因为,湖边一道洁白的仟影已经深深地印在了他的眼睛里,再也拔不出来了。他感到有如一道雷霆般霹雳在自己的身上,那道闪电深深地劈在了他的眼睛上,在千分之一秒后又电传进了他的心脏。

        他捂住了简直要跳出胸口的心脏,那霹雳渐渐浓缩成了那一道洁白,烙在了他的心中,永久……

        此刻,他的脑子里什么都不再有了,父母,朋友,甚至连他一生最爱的古生物化石,全都变了……变成了那一道洁白,那白的刺眼,沉沉地刺进他灵魂中的雪白…………

        这一刻,他什么都不愿想,什么都不愿做,只想默默地注视着那道洁白的身影,那个…………她…………

        似乎以前的生命,那二十多年的记忆一切都如同虚幻,只有这一刻才是最真实的,他醉了…………灵魂仿佛要飞出体外…………真的飞起来了…………他的魂,他的魄,慢慢地飘浮了起来,缓缓的飘向了她,所有的思维停止了…………

        他也乐意不再思考,他累了,多年的殚精竭虑在这一刻得到了最大的抚慰,只有那淡淡的温柔,如同母亲的怀抱般,让他享受到了久违的宁静…………

        慢慢地,他觉得全部的身心,在这一刹那融化,融化进那一片雪白,那一片淡雅,宁静…………

        他倒下了,如同睡着了一般,在他将要触地的那一刻,他欣慰地笑了,不是多年来养成的习惯性微笑,而是婴儿出生时那纯纯的,甜蜜的,笑容…………

        只是因为,他见到她惊慌失措地向他奔来…………

        好久没有像这样,不用带着深深的思虑,轻松惬意地进入睡眠中了。当他从美梦中醒来时,见到那清澈见底的不见一丝尘埃的清亮眼眸时,他向她俏皮地眨了眨眼睛,她笑了,如清风扑面般的妩媚温柔,若银铃般的蜂鸣悦耳,恍若那弥弥仙音,再次让他陷入了沉醉之中…………

        当他再次醒来时,却发现她不在他的身边,他慌了…………原先坚毅的他竟然只因为她的神秘消失让他彻底地陷入了无度的慌乱…………

        他一把撕掉那还在“滴答”的吊瓶,一个挺身便从病床上跃起,鞋子也未穿便奔出了病房。当他一袭病号服,满面焦色地出现在医院走廊时,所有人都惊呆了!

        他要找她……他一定要找到她…………不管付出什么代价,他一定要找到那心中永远的烙印…………

        他状若癫狂似的闯进每一个病房,奔走在每一条长廊,即使手被门把手擦伤,还不小心地摔倒在光滑的地面,撞倒了一排……

        药瓶而被残破的玻璃刮伤脚趾,但他却似乎没有痛觉一般,依旧跌跌撞撞地寻找着…………寻找着那灵魂的归宿…………她

        终于,再他闯入了三百多间病房,撞坏了十二排药架,跌倒三十多次,身体受创二十多处,甚至眉棱骨的鲜血都流进眼眶后,他见到了…………他见到了她…………

        她也见到了他…………

        手里提着两份精美甜点的她,惊讶地望着那个满身伤痕累累,却又对自己身上那些疼痛无所理会,只是定定的,用他那清澈,温暖还带着无比依赖地目光望着她的男子…………

        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不由得一颤,手中的甜点顺着她的身体洒落满地。

        她的目光看到了他那还在流着鲜血的脚趾,她的心又是一痛。目光缓缓地移过他那撕扯了许多口子的病号衣服,定在了他覆盖着鲜血的眼睛…………

        她的心如同刀割一般,眼睛里已觉湿润,与他交会的目光只有无比的心痛…………与…………一丝……爱怜……

        她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的勇气,竟当着无数或惊奇,或复杂的灼热目光中,缓慢,却又坚定地伸出了自己的芊芊玉手,若霜似雪的肌肤眼见便要抚上了他还在渗血的眉棱……

        他却似乎怕自己的鲜血玷污了那道雪白,竟略微的将自己早已僵硬的额头向后移了半分,而她,却继续坚定的将自己的手放在了他的额头……

        他再一次被雷霆击中了,僵硬而颤抖的身躯此刻却是无比的平静……他的目光只有那淡淡的依赖……

        “为什么?”她的目光没有责难,只有关怀的问候。

        “我需要你!”他略带点颤抖的目光,却无比坚定的传达出了这个信息。

        她早已泪流满面,双手温柔地抚慰着他的双颊,久久不再言语…………

        三个月后……

        她依然一身雪白的站在湖边欣赏那夕阳斜洒湖面的美丽,只是在那雪白的旁边却多了一个以同样温柔的眼神欣赏她的男子…………那是他……

        再三个月后…………

        他如意的考上了博士,亦如意的娶到了她,似乎以后,他将如意的过着他如意的生活,只是…………

        上天真能让他如意下去吗?

        ——————————————————————————————————————————————真爱在哪,真爱在哪…………

        爱情·绝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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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回到家,房门大开!他笑了笑,不以为意,只以为她忘了关。没有广告的

        房间一片凌乱,他的心一瞬间揪了起来,他快步冲进卧室,只见卧室里更加凌乱不堪……衣橱,沙发,床头柜全部被推倒在地,许多杂物被胡乱地抛洒在地面上……似乎……似乎有贼光顾过。

        他根本不在乎东西的丢失,他只在乎……她……

        墙上写着几个令他灵魂都为之颤抖的文字:“交出你正在研究的项目成果,否则,你将永远见不到她了,带着东西到…………”

        他后悔,他极度的后悔,他后悔自己的无能,他后悔自己为什么要研究那个项目,他后悔自己为什么将之前的警告当作玩笑…………

        他不能没有她,就像她不能没有他一样,他恐惧,深寒的恐惧……

        他带着所有研究的资料去了那个地方,当他给了他们想要的东西后,他们却没有把他的她还给他,他愤怒了,仿佛一头被彻底激怒的雄师一般扑向了那些人…………

        可惜,他学的是古生物,不是古武术…………他们嘲笑着羞辱着他,折磨着他,最后又轻蔑地将他扔了出来。

        他痛苦的嚎叫着,如同受伤的野兽一般,那凄惨的声音让人同情…………他不要同情,他只要她…………

        他苦苦地哀求,他也只能这么做,因为除了武力,他也只有这么一条路了。

        他一次一次的被他们踢开,却又一次一次地扑了上去,身上到处都是血痕,嘴角都被踢裂,口中满是鲜血的他看起来简直不似人样,可他完全不在意,依然坚持着,一次一次地扑上去…………

        他们终于被他的执着行为惹得不耐烦了,一个人告诉他,她不在这里,已经送往圣地梵地岗,接受神的荣耀…………她,再也不会属于他了,她只属于……上帝。

        他惊呆了,他完全不会料到是这样的结果,那仁慈的上帝怎么会需要他的她呢?接着他便愤怒了,他绝不,绝不允许任何人……哪怕他是神,也不能将她从他的身边夺走…………

        当他从黑市那里买了把枪,还带上了他研究成果,X变种基因药剂,准备赶往梵帝岗解救她时,却在湖边见到了她…………

        他简直不敢相信这就是他心中的那片雪白,她…………她的身躯被几片破布遮盖着,那暴露出来的皮肤到处都是深达半指的血痕十字,只是小腿便有几十道十字血痕…………她的脸,他不敢看…………他怕他联想到她的绝美容颜…………

        他愤怒的痛哭着……那声音连最恐怖的野兽都会惧怕………

        …撕心裂肺般的哭嚎,让他的嗓子哭出了鲜血,他却没有丝毫感觉,只是边喷着鲜血,边流着血泪,无声的…………哭嚎着…………

        所有见到这一幕的人无不惊恐万状地看着他!人们同情的看着他,想要上前安慰他。

        他不允许任何人靠近她…………

        他抱着她,仿佛她还活着时那样,抱着她,慢慢地走向湖水,一步,又一步,他仿佛没有看到眼前已经漫过他腰部的湖水,他的眼里只有她…………

        他噙满血水的双眼早已经模糊,但他却仿佛能从中看到她的洁白一样,如同他们的初识那般,此刻的他无比的宁静,眼神无比的柔和…………

        他想要再沉入她那片雪白,可她已经不在…………

        斯人已逝…………唯有泪千行…………

        所有人都想去劝他回来,劝他不要殉葬,但所有的人却都没动,因为所有人都知道,或许,这样才是他最好的归宿…………

        当他一脚踩空,跌进湖水中的一个大坑时,他和她都沉入了深深地湖水,一切都被掩盖,只是他跌到湖底时,却感觉被什么刺一下的感觉…………

        但他无动于衷,即使被杀又如何,只要能永远的看着她,陪着她,就足够了…………他即使在水底,那血泪模糊,有如泉涌的眼神却没离开过她片刻…………

        三个月后…………

        午夜…………

        湖心处的水面忽然翻起了几道波浪,带起了滚滚泥沙,湖面瞬时间便污浊一片,几只夜间捕食的夜莺似乎感觉到什么危险似的,全都“扑楞楞”以极快的速度飞离这片湖水。

        一道巨大的黑影突然从那泥沙翻滚处升起,接着那个黑影摇摇晃晃地爬上湖面,深深的回首望了一眼那湖心处,发出一声恐怖的悲鸣声后,它如同巨型坦克一般,带着重重的踩踏声,奔向市区…………

        一天后,罗马各媒体报道:罗马惊现杀人狂杰克,所有教堂工作人员,包括罗马市大主教在内,无论神父,神甫,教士等,共748名神职人员全被残忍杀害,许多人似乎被绞肉机狠狠绞过一般,几具较为完好的尸体上竟然都有近几百道锐器割裂的伤痕,整个身体惨不忍睹之极…………

        它此刻浑身冒着巨大的黑烟,庞大的肌肉正在被奇怪的白光腐蚀着,无数的肉块被腐蚀掉大半后,直接脱落,它趴在湖边,似乎还要向湖心爬去,庞大的身躯想要挪动一两公分却是无比的困难,它完全不理会身上那几百道恐怖的伤口,以及正在腐蚀掉的碎肉,依然坚定地向前挪动着,仿佛前面有着它最想要的东西一般…………即使是死,也不愿意…………不曾放弃…………

        当它在挪动了半个小时后,它的触手终于接触到了湖水,刹那间,它变了,它缩小了…………渐渐的,它成为了一个人的……

        大小,躺在湖边…………

        那个人,似乎就是之前的他…………

        几个小时侯一个浑身上下包裹在黑色奇形符纹长袍中的人诡异地漂浮在他的上方,那人低声了念了几句奇怪的语言后,从手中发出一道奇怪的黑色光团击中了他的身躯,他那濒死的身躯奇异的一震,接着便是剧烈的颤抖,更是痛苦无比的嚎叫着…………

        似乎灵魂都在受着巨大的折磨,他双眼诡异地向上反着,只露出两道恐怖的白色眼白,接着两只眼珠子慢慢变红,再然后,成为了奇异的绿色…………

        而他的身体也在眼珠子变化的同时,慢慢的消解,身上的衣服软棉棉地塌在他的身上,似乎…………似乎他浑身上下只有骨头一般…………

        接着,他忽然站了起来,空洞的眼眶中闪动着两团诡秘的绿火,半空中那个黑袍人对他道:“你想要报仇吗?告诉我你的名字。”

        他恨恨地点了点头道:“为了风月!以我的灵魂起誓,我罗格若不能灭尽教廷上下,就让我的灵魂永生永世受尽魔鬼的折磨!”

        黑袍人满意地笑了笑,双手一挥,两人的身影,已然消失地无影无踪,只有那即使掉在地上还在不停腐烂的碎肉能说明一二,只是十分钟后,那些东西也都不再存在了,只剩一滩黑色,恶心的臭水…………

        —————————————————————————————————————————————————罗格啊罗格,你不管到哪里怎么都是这么苦,背负了太多太多…………

        飞扬之星看《满城尽是黄金甲》,一个字“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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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扬是第一次写影评,写的不好请大家见谅!

        看完《满城尽是黄金甲》,飞扬只觉得——“惨烈!!”

        总体上全面超越了夜宴,无论是在画面上,战斗的激烈场景,人物内心刻画上,几位演员的演技也是极为高超的,尤其是巩利和发哥,当然,杰伦与刘烨也是值得提出的,虽然杰伦的表情等等还不怎么样,但他在单挑他父王的御林军时,那是何等威风,从没想过柔弱似杰伦也能演出如此阳刚,霸气十足的气魄来,特别是他轻松挥动手中那丈三大刀时,勇烈如霸王,刚猛如张飞,潇洒如关公,当时的镜头是慢动作,配合着他粗粗的喘息声,鲜血漫天飘洒的感觉,简直堪称完美!

        此张照片是周杰伦(元杰王子殿下)手持青龙偃月刀,横立他父王特意设立的王旗前。 他不是为了皇位,只为了自己的母后(巩利饰)

        关系比《夜宴》复杂多了,剧本写的很好,而且拍出来的感觉也很棒,尤其是40分钟以后的激烈人性的冲突!

        这幅照片是元杰带领自己的戍边部队,黄金甲士进攻皇城,被御林军截杀的场面,这个简便盾牌城墙很有创意,上方是弓箭手,下方的盾牌后是许多长矛兵,盾牌中有活动的口,无数的刺枪,长矛从中穿出,带走了无数黄金甲勇士的生命。

        这副画面是三王子,元成在得知亲生母后与自己的大哥元祥苟且之事后,怒杀其哥哥,接着便要杀其父夺权,只是下场极惨,他父王早有安排,空中下来无数宫廷高手,将其手下干掉,他父王将他用软剑虐杀至死。

        这是皇帝派杀手来杀他的前妻一家,他本都吏而已,后将前妻全家杀死,娶了梁国公主,就是巩利所扮演的那个。靠着她家族的势力当上皇帝后,对前妻念念不忘,但是,他却在得知自己的前妻没死,还跟王后联手对付他,他假意提拔前妻的丈夫——一个太医当刺史,却在随后就派杀手来灭口。

        可见古代君王的口密腹剑,出尔反尔。也是,为了皇权,也只能这么做!即使是朝思慕想了20年的前妻,也不会放过。

        这张酷吧,留着胡须的杰伦一袭雕龙精金甲,反手握青龙偃月刀在身……

        后,太帅了!

        看他的表情,为了母后,那一往无前的气势,显露无疑。

        惨!飞扬感动中。。。。。。几万黄金甲全部战死,只剩周杰伦一个持刀横立,满身是伤,黄金甲已经是血迹斑斑,几乎被血洗了一遍,其中有他自己的血,更多的是敌人的鲜血,杰伦这副摸样,估计没人说他是小白脸了撒,男人味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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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飞扬截取了部分剧照,呵呵,还有好多大家可以在网上搜索下。

        分析下《满城尽是黄金甲》的故事吧!

        一开始就见到王后病发作,要喝药……

        对,就是药…………这个药便是一条极为明显的主线,从影片的开始,贯穿全剧,一直到最后,皇后将药碗摔出,药撒在重阳帝皇专用的外圆内方的大桌正中……

        将那黄金甲色染的如漆如墨,黑得令人心寒……

        当然另一条也挺明显的便是每个时辰的太监们报时的话,这个亦有深意,每个时辰到了,自然皇后又要喝下那慢性毒药,每一个时辰前面的话跟当时的剧情也有所挂钩,这里飞扬不一一列举,大家看的时候仔细体会不是更美……

        药……为什么要有药,那自然是有病才需要药……

        皇后有病,皇帝说过:“有病,自然要喝药……”这个病,皇帝明白,皇后明白,那便是皇后与太子偷情的事。没有广告的

        作为梁国的公主,嫁给皇帝后的她,注定是一个悲情角色。

        她的悲情不是表面上皇帝心中没她,只有前妻。

        而是,皇帝完全当她是一个工具,一个曾经用来获得权利的工具,一个之后一直用来母仪天下,在天下人前做作的极品花瓶。

        我们可以猜测,甚至她在皇帝眼里,只是一个没有生命,没有思想的玩偶,只要老老实实本本份份的作皇后就万事大吉。否则,就像剧中那样,皇后忍受不了这种冷漠,与无视。

        孤独,心灵上的孤独,在她的儿子,元杰被发配边疆后,更加的使她觉得孤独无助!

        她爱太子吗?

        这个很难说,很可能她起先只能勾引太子,在这个皇宫中,也只有太子可以经常到她那里去,不被怀疑,也只有太子有那个权利,作为皇后的她当然不会选择个护卫来成为自己的心上人的,而年轻,力壮,相貌英俊且才华横溢的元祥就走进了她的眼中。

        当然,太子是否很有才华剧中没交代,但见他能当太子,估计也不是废材了。

        而随着两人感情升温,她已经无法自拔的爱上太子了……

        可惜,被皇帝知道后,每天要装做毫不知情的样子,喝下每一口要命的毒药,这时的她对皇帝……

        已经完全没有任何的感情了,夫妻20年之间培养的那点微薄的东西早就被每一口枯涩的毒药完全腐蚀掉了。

        她的儿子,元杰回宫后,她告诉了他自己生病的真相,她不期望他为她做些什么,只是希望他不要插手。

        当时我看周杰伦的表情肯定会找父王拼命,可惜他却说了自己无法违抗父王。但是后来他却又为了母后,发动了一场不可能胜利的造反,可见心中也是经过了种种复杂,艰难的抉择的。

        太子和太医的女儿不知道怎么在一起的,他们的爱很纯很真,但越是单纯,越是喜爱,却是应了那句话:“爱得越深,伤的越痛!”

        当皇后告诉了他们真相,也就是他们俩竟然是同母异父的亲兄妹时,一颗芳心全部寄在太子身上的她,就像是断了线的风筝,心中因礼法充斥了无尽的羞愧与悔恨,以及梦想破灭的巨大伤痛,一个单纯的女子如何承受这些沉重的压力,自然也只能跑了,可惜她的命运早已经觉得,皇帝的杀手们已经在外等侯多时,而她的母亲也跟她死在了一起。

        我一直不想提及太子,因为他其实才是这场宫廷雷雨中的主角,也是伤的最痛,最为悲惨的人。

        太子,皇帝的接班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何等威风,可他的心却是最脆弱的。

        他一直忠于自己的父亲,即使被王后所勾引,亦在紧要关头将皇后造反之事告之父王。父王曾经要剥夺他的继承权,太子之位,他也主动让出,可能出于离开已经疯狂爱上他的王后身边,或者说是因为偷情他在父亲面前有着深深的愧疚与负罪感!

        他单纯,他只想与那位太医的女儿两情相约,厮守终生!这也可能是他屡次要辞去太子之位,到边关戍边离开皇宫最大的原因吧!

        但残忍的上天却让他连这点最后的愿望都不能达成,王后要反王,自己以死力劝,亦不能阻止已经略显疯狂的王后。

        而后,在重阳的那天,他如被雷劈,那个残忍的真相将他最后的一点希望都打的粉碎,当他痛苦地,满面泪水地质问王后:“你为什么要说出来时……”,其实他已经死了……

        身未去,心已死…………

        不同于单纯的太医女儿,他承担了太多的压力,皇太子权利带来的压力,与王后偷情的压力,能否跟心爱之人私奔的压力,对父王心怀愧疚的压力……如此多的沉重东西,一直抗在他的肩上,每次见到他的身影,我总感觉到一中悲凉,落寞,与痛苦……

        三王子,元成

        年少的他得知心目中敬佩的大哥,竟然自己亲生母发生那样的丑事,他年少,思想亦很简单,或者说有些单纯,他羞愧,羞愧的无地自容,更是以为自己母亲水性扬花,与自己的大哥发生那令人恶心的……

        事,他愤怒……

        当然,作为他的立场上,他完全有理由愤怒……

        所以,他杀了他的大哥,这个令他觉得万分恶心的大哥,竟然还与他的妹妹乱伦,这等大哥……怎么对得起他的那句大哥,他要杀了他……

        只是,他杀了大哥后却去杀他的父王,想要篡位,是否操之过急,或者说他已经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但看似不像,若是一时冲动怎么又能提前安排那些刺客呢?

        其实,元成一点都不小,最起码他的心不小,他知道一切,他知道父王也不是好东西,虽然自己的母后做出了令人不齿的事,但毕竟是他的亲生母,但他的父王却要用毒药这种肮脏之物来毒杀她,他恨……

        他冷笑,所有的人都该去死……他恨这个宫廷,可能他想要在自己夺位后来洗刷这些耻辱的历史,可惜年少毫无经验的他怎么能是老谋深算的皇帝的对手,只沦落了个蹂躏惨死的下场。

        他也是可悲的……单纯的他遇到如此事请,他该怎么做,他又能怎么做,可能死也是他的解脱……

        当然,也可能在他心中,只有自己的哥哥,元杰还算个好一点的人物……

        二王子,元杰……

        不知道犯了什么过错的他,被罚戍边,回来后母后竟然病得如此之重,后来竟得知是父王要杀害母后。

        他颤抖,他心中战栗,为什么?这一切是为什么?但他不知道,他也没问,母后告诉他在重阳后就知道,但他至死也不知道……

        我们无从得知他在对母亲说了不违抗父王的话后,是经过了怎么样的思想剧烈斗争,又领兵造反了……

        但其实元杰在这场宫廷政变当中,也是最单纯的,他无心王位,当然这是他说的,真实想法因资料不足,无从推测。他敬重母后,为了那份抚育之恩,赐生之德,横然不顾世俗的看法,他反了……

        不为权,不为利……他反了,只为他的母后……

        这里,飞扬在想,如果他知道母后与太子之间的事,他是否会反他父亲……是否会像元成一样。

        或许他本已经知道了,只是自己比元成大,人生经历更加丰富一些,他明白母亲的孤苦,与寂寞。所以他理解…………但是他不能接受…………

        他也恨,但他的恨不像元成那么直接,他的恨是深深的埋藏在心底的,他无法对父王下手,他也无法责怪母后,母后已经够惨了,当他听到母后说要在重阳了结自己的生命,他更加的心痛!

        他只能用这种方式来抗争……当父王告诉他只要他能伺候母后吃药,就放过他,他选择了自杀

        对,他用剑自吻了…………鲜血淋漓,他用他的生命在抗争,在唾骂,在表达自己的恨,与自己对父母的爱

        他是矛盾的,他的父王曾经告诉过他:“天下……

        万物,朕赐给你,便是你的。朕不给,你不能抢!”

        是的,他牢记心尖,他没有抢……即使是他举兵杀入皇宫也没有动过抢父王宝座的心思,他毁掉他父王最后的通告,那面王旗,只是为了用这种方式来表达他的恨,或者爱…………

        谁能分的清呢?爱与恨本来就是一对冤家……

        他爱他父皇,他更爱他母后,他回到皇宫,关心地问母后是否跟父王还是老样子,可见他是希望家庭和睦,父母相爱的,可惜…………世事岂能如他所料……

        父王要杀母后,他矛盾,他苦痛…………他只能用自己的生命来抗议……希望能震醒他们…………

        最后分析,最强BOSS,皇帝,周润发大哥将皇帝简直表现的淋漓尽致,刻画的栩栩如生。

        作为皇帝,他冷酷,他无情,或者他并不是完全的无情,他是在无情的基础上,衍生出,或者模拟出,或者包含着部分的情…………

        作为一个人,他至少是有情的,可惜他的情不是思念了20年的“亡妻”,因为当他的前妻活着来到他的面前时,他却要杀她……

        他的情有他自己的原则,有他自己的法则,也就是他所说的“天圆地方,要有规矩,法度”似乎是这么说的

        可笑的是,他竟然还提“忠孝礼仪”,忠,他不忠于他的妻子,杀妻,孝,他杀了岳父一家,礼,他知道皇后在偷情,他没有将他废黜,打入冷宫,而是选择了一种带着浓重阴谋气味的方法,毒杀……

        他的礼,只是虚假的礼,他希望天下人都不耻笑他戴了绿帽子,还是被自己的儿子。

        仪,当然,发哥演的皇帝在这方面没话说,时刻都给人一种沧桑,历练,王气十足的风度翩翩的样子,即使皇后要反他,他依然笑容有加,可谁知道他的笑容下面隐藏的却是什么呢?

        他其实很可怜,他的忠孝礼仪,他自己遵守不了,他的儿子们显然也没有遵守,有何理由来要求天下人遵守?

        他很冷,虽然他很多时候在笑,但在他心中,他永远是在冷笑…………

        当元杰与他比剑将他逼的太狠了,他说了那番话“朕不给,你不能抢!”

        他一直担心着自己的皇位,面子等等维持他威严所在的东西,任何人都不可以触犯,甚至是他的亲生儿子。

        所以,为了面子,与权位,他杀前妻一家,后来再杀……怕他们泻密,揭漏他的丑事。

        为了面子,他从不说什么,但他却让太医秘密弄毒药毒杀皇后,招回二王子,准备撤掉太子的光环。因为他不能明做,但他的心里却是恨,即使那个女人他不喜欢,他只当她是工具,但他也不能容忍,自己的儿子给他戴上极为不光彩的绿帽子!

        他狠……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前面封了太医……

        的官,后面就派杀手杀他全家。

        这不光是因为前妻的原因,或者兼而有之,即使太医的老婆不是他的前妻,他还是要杀掉太医的,因为毒药之事,只有太医与女儿知道,他得灭口。

        前妻嫁给太医,更让他心中萌生了嫉妒,他感觉自己不光戴了绿帽子,竟然发现还戴了20年,而且是两顶。

        皇后与太子,前妻与太医,虽然他一直笑,每次出现他总是一副雍容大度的样子,其实,骨子里,他对他们恨之切切…………

        他要让他们死…………他故意不告诉太子真相,甚至前面故意撤掉大半御林卫放前妻与女儿进来,这完全不可能,须知道,二王子元杰带了那么多人都全军覆没,若是没有他的指示,前妻何能,可以进来。

        他装做阻止皇后说出,其实他是做做样子。

        当太子问他是不是真的,他完全可以善意的,违心的说一声:“假的”,但他却故做沉痛的说是“真的”,因为他恨,即使是他的儿子,但触犯了自己的底线的太子也得死,而且自己还要占理,即使不死,也要他的心永远活在阴影,折磨,羞耻,悔恨当中……

        这一点看,他很毒…………

        三儿子杀二王子,他没让杀手阻止,以三王子那点伎俩,他完全不在意,也完全有能力阻止他的行为,但他没有………………他要太子死,心死在乱伦上,身死在兄弟手里,而他自己则占近便宜,借刀杀人…………

        最后他又“心痛”地看着三王子砍自己,当然他打不过自己,最后他虐杀起他的儿子时,却没有丝毫的手下留情…………

        二王子,元杰本不用死,但皇帝却用虚假的仁义逼死了他,说什么“只要今后好好伺候母后喝药,就不处置你!”简直搞笑。

        这不明摆着让亲儿子杀亲母亲吗》?好毒的计策…………好毒,跟让亲兄弟杀亲兄弟一样毒,甚至更毒……

        即使元杰照他话做,估计他也不会放过元杰,因为元杰不比太子那样懦弱,竟然能领近万黄金甲士杀进皇宫,如此大逆不道,危险的儿子,他敢留吗?

        他毒杀老婆,派杀手杀前妻,他借老三的手杀死老大,再杀掉老三,他用毒计逼死老二,最后王后也毒死…………

        他满意了…………可笑,他当时还质问王后:“你满意了?”

        其实,最该被问这句话的正是他,一切的一切都因他而起,若他不杀前妻,投靠梁国,何来后事…………

        一切,都是他的野心,他的皇位,他的君威,他的那套法则,现在回想起他握着皇后的手写下的四个大字“忠孝礼仪”是何等的讽刺。

        他的心是冷的,作为皇帝,他与常人必然不同,他得无情,他得维护君威,国威,可惜,一切均不能掌控在他的手中,这么多的事,哪一样遵循他的法则了…………他恨…………

        他越是笑,心中越是恨…………他恨一切………………所以他便毁灭了一切………………

        也毁灭了自己,毁灭了自己的国家………………从此以后,他真的就成了孤家寡人了…………当然…………我们明白,他的心早已经是那样的,当他第一次背叛前妻时,他的心就慢慢化为冰块了…………

        《满城尽是黄金甲》终于看完,我们也从中反思良多,以上只是飞扬一点拙见,让大家贻笑大方了…………

        飞扬的心理话(边大替我说了)

        此文是边大在他的是书〈CS-边城〉里的一些心里话,确实道出了我们这些作者的辛酸历程。没有广告的飞扬不太想自己来说,因为怕自己的口气太重,火气太爆了(3个月来的怨气不可小视)只好转载下边大的话。

        昨天悄悄去隔壁看了看大石兄弟的作品相关,我就已打定主意,今天《边城》暂停更新一天,想与众多朋友聊几句,有些话,埋在心里久了,不得不说。

        是的!每一个来到这个网站的写手,作家,高人都胸怀梦想过,笔耕不缀过,都曾幻想过自己的书能拥有千万读者,能拥有漫天收藏,能进VIP,能上推荐榜,能出版,能通过自己的辛勤努力来获得物质上的回报,能……(飞扬最开始也是这样幻想着…………)

        我坦白,我也曾这么天真过,但是,现实是残酷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诸如此类的一切大道理在金钱时代都显得出奇的苍白无力,都是狗屁,甚至狗屁不如,于是在这个近乎于末日来临的世界里,人们寻求各种逃避现实或者是解脱发泄的地方,看书,也许就是其中一种比较受欢迎的方式。

        我理解那些喜欢网游喜欢玄幻喜欢异能喜欢YY喜欢种马的朋友,那些书确实受欢迎,为什么?因为这个现实世界不公平,不正常,令人无法忍受,令人神经错乱,人们希望在书中看到“颜如玉”看到“黄金屋”看到快乐看到喜剧,这很正常!所以到今天,在起点首发的CS作品点击推荐普遍不高,这也很正常,再正常不过。(有时候飞扬也想去写这类,毕竟比较受欢迎些)

        CS!本就是个沉重是个令人唏嘘的的话题!(飞扬的书,杀不死的主角也不好写,试想都杀不死了,无后顾之忧,读者大大们还看什么?)

        竞技类的作品难写众所周知,以CS为题材的电竞作品更是难上加难,但为什么还有这么多大大们义无返顾的投入到这股创作大军里来,这让我想起《CS之神》的虾米大大那段开场白:太多的人对中国CS失望,希望能从书中找到安慰。

        很遗憾,《边城》并不是为找安慰而来的,就包括曾经的《赏金》,《走火》,《悍匪》,《王中王》,《王朝》,现在大石兄弟的《菜鸟》,旋律的《女神》,上大的《上班族》,《佐罗》,《游侠》我有绝对理由相信,这些书的最初的出发点、最开始的初衷绝不是为了商业利益,而是出于对这个游戏的喜爱。

        “在起点,不为商业利益写书的人都是牛人。”就借用《CS战略高手》海大的话来自我安慰一……

        下与我一样的大大们吧!(我在起点9月22日发书以来,基本上没怎么暂停那里的更新,但惨淡啊,3个多月,3W点击,3千推荐,收藏才500…………起点很难混,新人几乎无出头之日)

        我时常在想,假如鲁迅与古龙都还活着,他们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在起点注册一个号,然后开始写他们的杂文、武侠,你信不信,他的书评区里会有不少人骂他是傻X,他的点击推荐恐怕连我的《边城》都不如,你不能否认没有这个可能!

        在起点,一个新人的生存是非常艰难的,一个CS新作者的生存更是难上加难,这一点我相信每个大大都有过深切的体会,把脑袋拧到键盘上的打字,白痴般的一次次的刷新着网页,看着自己的点击与推荐,与同类作品反反复复的比较,一次次望眼欲穿的看着自己的书评区,只要有一个人能发出稍微长一点好评,那颗心就立即欢呼雀跃,只要有一个人骂一句“你这个傻X垃圾”,那颗心就迅速堕入深渊……(深有感触,飞扬在电脑前做的最多的就是没事刷新下,看看收藏上涨,和点击,最想期待的就是各位看官的书评,然而,书评很少。)

        而写书的过程,就像大石兄弟所说,“在冰冷的夜里,孤独的敲击,一点一滴的筑起”,我知道,我也见过很多很多大大的写作的环境与历程,那是非常恶劣痛苦的一个过程,琼瑶与林青玄都这样说过:写书的人是没有自我的。还是那句老话:你一分钟看完的东西,作者需要十个小时来完成。每次在书友群里看到有人在叫嚣着:多更新一章要死人吗?我就感到心痛。

        一个读者最怕什么,怕TJ还是慢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一个作者最怕的是自己的劳动成果得不到应有的承认,加入VIP,难道真是为了那每个月千八百的人民币?我在办公室里什么都不干静坐几天就有了!上推荐榜难道真是为了那几千几万的收藏?我自己掏钱去百度砸个广告出来一周就迅速窜红!

        一次次的申请VIP,三江,看着网编每次给我回复“很遗憾,你的作品没有……”这样的短信,我也很遗憾,但更难过,我难过不是没有被通过,而是他回复给我的短信时间每一次都是相同的:上午10点21分59秒,分秒不差,我常常怀疑我的作品到底网编看过没有,也许他心里在笑:“这种收藏只有几百的东西居然还敢来申请VIP?真是不知天高地厚,烂,渣,垃圾,……这里我没有责怪网编的意思,我只是觉得作为一个作者,他用心经营的作品如果成了过街老鼠,这比杀了他都还让他难受。(跟我遭遇一样,飞扬一共在起点申请过33回,每次都是这样的结果…………)

        加入VIP,……

        无非是种得到一种认可,标志着一种身份,象征着一种成功。《论盗板》的作者大大笨得像猪都说:每小时三分钱,我们也算是低廉的劳动者。只是可惜,我们这些写着CS的兄弟连做一个低廉劳动者的资格都没有,我们用心写着,写出来的东西不但没有奢望得到回报,反而被人认为是白痴认识是XX……我不知道这是我们的幸运还是不幸?也许我是个有着正当职业收入的人,写书只是爱好,没有资格与那些混烟水费的其他大大相比,与他们相比,我自愧不如。

        不过,我在这里也可以坦白的告诉我的边迷们,《边城》这本书的写作环境恐怕也不是大家所能想象的,它的创作过程是在一个非常喧嚣非常复杂的工作环境里进行的,我虽没有在冰冷的长夜里忍受无边的寂寞,但我却在没有人可以理解的夏天,流着汗水与泪水一字一字的把它敲上屏幕,搬到各位的眼前,当我写到林一与4S的伟大友情时,旁边的客户正在问候我的祖宗十八代;当我写到金扬云青梁风4S在山花浪漫的季节漫步故乡的小路时,门口的乞丐老头正拄住拐棍在挨家挨户求爹喊娘;当我写到苟小第与4S在北京为30元一夜的旅馆起争执的时候,面前的顾客正为了是该买300万的房子还是买500万的铺子发愁……太多的太多,莫可名状,欲说还休,现实与梦想的距离反差太大,这种情况下,《边城》注定是一杯后劲很强的酒,让你醉并感动着,醒来后一切恍若隔世,一切心若止水,它不是哄小朋友开心的冰糖葫芦或是可乐雪碧,否则它就不是《边城浪子》,而是《猎艳浪子》或是是《风流天子》了。 (飞扬透漏下自己的写作环境吧!就在网吧!旁边人看猴一样看着飞扬打字!嘈杂的很,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尤其是网吧放的音乐能把人耳朵震聋…………)

        一本书就好比一个人重新活一次,如果能重活一次,每个人自然都渴望功成名就,渴望美人怀抱,我也不例外。只是,这个世界上有60多亿本书,中国有14亿本书,注定只有那么几十万本是会名利双收的,剩下的那几十亿本,它们就像是这个世界里默默无闻的凡人,无论它们再怎么挣扎再怎么王道结果都是徒然,凡人注定是凡人,这个世界不会为凡人而改变,但这个是恰恰是被凡人而改变的。(这里不同意边大的观点,太悲观,太信命,诚然,我也有些信命,但我信我的命运会好的,或许是自欺欺人,但总不能太悲观,做人,还是乐观点好,其实有时飞扬看到自己写这么久才那么点收藏,就有一种撞墙的冲动!)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这是我一直很信奉的一句话,人的一生尚且如此,更何况……

        书的一生。有的人生注定是悲剧,也许是他没有天时,也许是他没有地利,也许是他没有人和,但无论他是怎样,他都是值得肯定的,因为他坚持走完了这一生,也许他走得并不精彩,甚至走得很平凡很艰苦,但至少走完了,他起码比那些挥刀自宫的弱者要好得多,他们更值得尊重。(飞扬这里保证〈永生不死〉不管怎么样,也会写完,不会TJ)

        一本点击推荐很高的书,它固然值得人们称颂!难道一本点击推荐不高的书,它就应该被人形容为垃圾,就应该被人冷淡,就应该被人贬得一文不值,它生来就该死吗?

        (这个我遇到过两个人骂我垃圾,只有两个字,我二话没说,删掉…………太影响心情,毕竟各人有个人爱好,飞扬的书不受你喜欢,也不要胡乱辱骂吧,至少我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难道写书的人都贱,写出来就为了让人骂的???!!!)

        想起二战时候的一个小故事,一架盟军轰炸机被纳粹的战斗机击中,但飞行员直到安全降落在祖国的机场才惊讶的发现,敌人击中他的炮弹居然没有爆炸,他打开炮弹,里面有张纸条,上面写着:我是一个在德国兵工厂里工作的间谍,我为我不能参加祖国的前线收复战争而感到惭愧,亲爱的同胞,如果这颗炮弹击中你,请你不要害怕,我能为你做的就只有这么多,请你拿出你的勇气,为我们的祖国的胜利继续战斗。见到这张纸条,这位飞行员深受感动,后来他坚持驾驶着飞机战斗在最危险的前线,直到他的祖国胜利。

        我在想,很多看书的朋友,有时候你一句漫不经心的“我能为你做的就只有这么多”,哪怕你没有收藏,你没有投票,那位作者会因此而鼓起勇气坚持把你想看的书写完,有时候一句无关紧要的话很可能会成为另一个人的救世铭言,它会改变人的一生,当然也有书的一生。(希望读者大大们还是多留评论给飞扬,只要不是直接辱骂,什么评论都可以,批评,建议,鼓励当然叫好更让飞扬开心了!)

        CS的作者都是爱过恨过笑过哭过这个游戏的人,他们也与大家一样,想留下点什么来纪念这浓浓的CS情节,只要你爱过CS,你应该能体会这种心情,得不到父母的理解,得不到恋人的支持,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咬着干涩的泡面,喝着冰冷的自来水,五个人没日没夜的坐在网吧,坐在电脑前,红着眼睛,默默的换枪,机械的埋包,麻木的杀人,这一切是为了什么?究竟是为了什么?是为了理想还是为了坚持?我不知道,借用一句林一的话:放弃那些愚蠢的为什么,这个世界本来就荒诞。(我一直想写CS,这里说点飞扬的故事吧!飞扬于2000年8月3日……

        上午8:30分,至今我还记得这个日字,飞扬走进了一家网吧,在这一天,我学会了上网,上了起点,当时那个网站还不怎么样,论坛也是很奇怪的样式,发了自己的第一篇帖子,然后申请了第一个QQ,也就是89631303那个号,名字叫天让死神,一直没改过。

        玩的第一个游戏叫星际,然后正玩着看到别人拿把刀把一个人给杀了,呵呵,别害怕,是游戏里的。我问网管,那是什么游戏,他告诉我是CS。然后我进去玩,当然是在网管的帮助下进去,我进去连走路,买枪什么都不会。有个大哥告诉我,就买B42就行,那把枪好。我就一直用那个,没钱时什么都不买,跟着冲,一个没杀死。后来我让一个大哥教我,他是个高手,当然现在看来,他那种水平连菜鸟都不算…………记得他是和我单条,地图cbbal拼写忘了,反正就是城堡那关。他做警察,我做匪徒,每次冲中间那里,每次我都被杀,成绩0:50,后来,他说他不玩了,没意思,不过挺感谢他的,至少我会买枪了,也会跑步了,虽然枪口总是对不准人,打不中。我央求他再给我一次机会,他同意了。最后一局,我买了枪和手雷,在见到他是胡乱扫射,子弹横飞,我还左右乱跑,最后,手忙脚乱中,我又被他杀了,不同的是,临死前我将手雷扔到墙上了,弹回去将他炸死了。

        哈哈…………想起这事,飞扬现在都想笑。好玩,这是我玩CS第一个杀的人,而且不是用枪,而是用雷…………

        时间一晃,CS都到il*可能大家都见过我吧,我都在陕西服务器上玩。

        马上2007年了,我也上了6年半的网,玩了6年半的CS,看了6年半的书…………也算个资深网民了,或者叫个CSER也行。

        不多说,大家继续看边大的心理话,有些也是飞扬想倾诉的)

        我不敢妄言《边城》是本好书,但我直言,《边城》没有得到它在起点应有的认可与读者的尊重,就包括大石的《菜鸟》,还有更多更多与我们一样受到了冷落的作品,与大石的《菜鸟》相比,恐怕我还要好得多!

        我很悲哀!但更多的是无奈!

        在看了众多“榜”上有名的书后,就包括很多同类作品,老实说,那些书我想得出来也写得出来,而且写出来未必就比他们差,大家都知道,就像现在中国的CS水平一样,人与人之间的枪法差距并不大,因为那并不是一个小学生与博士生的差距,差就差在环境与机遇上,说到底,好书沉沦的原因怪就怪在看书的这个大环境上,前段时间起点PV过亿,这一亿用户里有多少人……

        是网游异能的狂热读者?有多少人是YY种马的忠实观众?又有多少是完全求着一本真正的好书来着的?这个数据起点没有统计,但大家的心里一定各自有数。其实这就像现实社会的大环境,充满了末日般的恐慌与急噪,稍微一点利益的得失,人们都会瑕疵必报,正所谓好人难做,原因就在这里。(这里我不怎么同意,因为我听过一句话,作者还是不要在读者身上找毛病的好,自己的原因也多。很多书确实很好,也确实不红,比如一些研究了几十年的理论,或者其他的就算是诺贝尔文学奖的书,也不见的有多少人看,问大家一句,前年诺贝尔文学奖是什么作品??不知道吧,我也不知道)

        也是在前几天,看到了一本新上架的VIP小说,名字我记不清了,但关键字我却记得非常清楚:字数14000多字,A级签约,点击4000推荐800,上传第一天,起点第四编辑组推荐作品…..倘若你说那是某个名家的第二第三部作品那点击推荐还能让人想得通,问题他不是,而且最让我想不通的是书评区里的一条精华:哇,老大,这是我这看过的最牛比的一本书了……(以下省略几百字),我真的不知道14000字的开头会牛X到什么程度,就算是古龙的《小李飞刀》金庸的《笑傲江湖》,就算是巴尔扎克的《人间戏剧》莎士比亚的《唐吉柯德》,开头的14000字也没有这本书牛X,看了这14000多字,我不好评价它的内容,我也没资格去评论比我高出一个档次的VIP,我真的想象不出自己当时脸上是什么表情,也想不出与我一样的大大们看到这些文字时的时候,你们是在哭还是在笑?是该感激起点给了我们这样一个可供发挥的平台还是该憎恨中国现在活在空虚无聊中的人太多了?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那种滋味,我以前没有体会过,但求以后也千万莫要再体会了!(这算什么,我看〈不灭传说〉,1都市不灭传说

        这些年,在起点,包括在其他网站,看了太多太多关于CS的作品,也许是出于对文学的热爱,也许是出于对CS的喜欢,迄今为止,年,我想即使它以后会更新我也不会看这本书了,一个对读者不负责任的作者会写出能令人钦佩的作品?……

        你打死我我都不会相信(这话,边哥过激了,人各有志,或者就像你书中所写,社会本就荒诞,更加残酷,现实压力,那位作者可能是有什么苦衷吧,我们不能苛责!);

        其次是《CS王朝》,《王朝》的意境很高,虽然在情节的编织上有些匆忙,但瑕不掩瑜,宣扬的欢笑与泪水给每一颗年轻的心都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回忆,说心里话,《王朝》早写一年绝对是后来其他书超越不了的;再次是《CS赏金猎手》,我在这里说句难听点的,《猎手》出现的时间很早,应该算是CS的第一本,若它是现在才开始连载,而且最终又没有全本,估计也会得到不计其数的天外飞砖;再接下来是《走火》与《CS之神》,(这两本,飞扬喜欢)这两本书是我两位在职业俱乐部里靠CS吃饭的朋友评价最高的两本,毕竟他们走的是专业路线;再往下接,我不敢评了,我也没办法再去评了,每个人的眼光都是不一样的,我不知道我的《边城》有一天能不能与这些大大的成名之作可以相提并论,我现在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经不再关心,我想说的,这么多CS作者中,我最尊重的还是《悍匪》的冰大与《菜鸟》的大石兄弟,《悍匪》(写的是心路历程,CS专业性不够,不过确实很好看)差不多是在同一时间与《走火》《王朝》《唇彩》一起出现的,那时候的《悍匪》确实是万花丛中一根草,了不起眼,但《悍匪》最终还是获得了成功,这一点我们没法与它相比,而它的成功依靠的也就是作者的坚持!而在我最觉得难以写下去的时候,最没有灵感最痛苦的日子里,最感觉油灯枯竭的时光里,我看的是《CS之菜鸟传奇》,我没有在意它的文笔好坏故事好坏人物好坏,我只在里面看到了作者的坚持,一种心未死血未冷而苦苦挣扎拼命坚持的精神……(其实每个人都在坚持,但后来或多或少的放弃了…………因为什么…………没入VIP,没有收入,自己饭都吃不饱,得找工作,或者工作太忙…………读者反馈不高,没什么点击,没什么推荐,没什么收藏…………没有好评,或者一片骂声等等等等,这里看出边大其实或多或少带点理想主义,现实很有可能是你TJ了这本后,写本都市H的,肯定火…………众多原因,我觉得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管好自己,别人做什么都有一定的原因的,不好多做评论…………自己坚持,那是对自己的负责,对看自己书的读者负责…………)

        如此惨不忍睹的推荐与点击,《菜鸟》没有间断过更新,没有TJ,没有怨言,很多章节我都看得出,也体会得出,也只有一个写过CS的作者才能感受,太多太多的字句凝铸了作……

        者的心血与作者想突破想创新的意图,(如果大家知道飞扬在起点刚开始的惨就知道了,一周不到几百点击,推荐10来票,还是自己投的…………)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悍匪》《菜鸟》的坚持也是《边城》不断提高的动力,在《边城》最感难以写下去的时候,这两是我的好朋友,她是一个完全对CS一窍不通的人,她熬了好几夜看完了前100章并给我写了第一份宝贵的书评,并连夜从大连挂长途电话到成都与我探讨后面的章节该怎么写,这份友情,这份支持,老边只有永远记得,绝不忘记!

        (飞扬这里要感谢爱属于孤独,望月飘雪,这两位是飞扬认识的哥哥和姐姐,人不错,一直鼓励我,还有贴心,他是第一个热心帮我建群的…………疯子,寻,无痕,烟鬼等等等等热心的好兄弟都在支持着我,我在这里要手一句:有你们的支持,我就能永远的坚持!谢谢大家!)

        如果不是这这些人,《边城》也会犯一个基础错误——TJ。如果没有更多这样的人,《边城》也许会创造一个奇迹——公众作品,字数200万,点击5万,推荐5000,我可以拿命跟你赌,起点前所未有的一本电竞小说!

        而那些在三江上强推上封推上月票上或多或少都露过面的作品,你们比《边城》NB还是比《边城》更LJ,我早已不在乎,而在我的书友群里,每天下午等着嚷着闹着叫老边叫边大叫边无敌更新的兄弟姐妹,你们却又让我悲哀,你们可以去数一下,我的书评区里每天有多少条留言,而我的书友群里有又多少个人的头像,有些头像甚至是我现实里的朋友,你们给我的理由是:我没有起点……

        的注册号或者是太忙不在线!在起点注册一个号要你花钱?要你花到3分钟时间?要割掉你身上几斤肉?要你去与老虎狮子杀人犯拼命?而你看完《边城》现有的60多万字,你又需要长时间?网费是多少?你不在线?……这些我本不想说的,有时候让人疲倦的不是远处的高山,而是自己鞋子里的一粒沙砾。我不要你的收藏,不要你的点击,就像大石兄弟说的,我要的哪怕是一句兄弟,辛苦了,就已然足够。(幻剑注册帐号似乎有些问题,有朋友可以注册,有的不行,还是那句话,收藏吧!你哪怕光收藏,不投票,只要收藏哪怕以后都不登陆,对飞扬的帮助也是莫大的!另外边大这里写的时候心情可能太激动了,对读者的话有些过激,不过,还说的挺在理,飞扬写书也比不上血红那样的狂人,一天能写1W字是最高记录,那天差点累死,绝大部分时间平均每天还是4000多点,所以大家不能催的太紧了,太紧就不会写了…………)

        到今天,《CS边城浪子》已更新了80天,字数60万,推荐4000,点击40000,收藏500,我的码字速度的每小时1000字,这些数据等于每天要花8个小时上传7500字,每150个字的才能换来你高抬贵手的一票,也就是说《边城》到写到现在用了600个小时,整整25天25夜,每个月接近25万字,这个速度我想在起点虽然不是最快,但恐怕大都VIP的速度都不会有我快,你知不知道?古龙琼瑶的写作速度都才每小时500字,至于质量,这个问题交给各位看官来回答,我再多嘴就是自吹自擂,恬不知耻了。所以那些成天懒得注册的朋友请不要再在书友群里发催稿的言辞,这样只是白白浪费你们的宝贵口水与服务器资源;那些每天往我短信箱里发送带有人身攻击短信的其他作品的大大们,是男人的有种的就把短信发到我的书评区,《边城》写得好写得烂,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是非功过自有读者来评论,用不过“前辈们”来教我,《边城》命虽贱,但骨头总是硬的。(我现在才4W点,推荐才200多,收藏不到1000,朋友门,飞扬拜托大家了,收藏…………)

        老边是个不羁的人,这些年在中国很多边缘城市流浪着,为生存也为尊严、为自由也为理想挣扎着,苦撑着,坚持着,一路走来,不敢妄言自己是个真正的边城浪子,但也差不多了,突然发现自己一生拥有很多东西,但同时也一无所有,陪伴着我走过重庆,成都,上海,北京,日本,新加坡,缅甸……的日子里,被岁月缓缓冲淡的友情逝者如斯,年华飞扬宿命轮回的红尘来来去去,有许巍的歌词为证……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如今已四海为家......(呵呵…………边大生活经历比飞扬丰富多了,难怪写的人性很到位…………飞扬努力学习中…………)

        浪迹天涯的人生里,陪伴着我七年时光的唯一伙伴便是CS,(我玩了6年半,非职业,总在网吧玩,基本无间断!但水平似乎早到瓶颈了,在迪酷里打,一般只能到前五名而已,指每个游戏里,偶尔菜的不行,成绩很差。)

        早在一年前,我就已构思了《边城》这本书,由于天天去找饭吃而写作计划不得不一再搁浅,出于对CS的热爱,也出于对现实的失望,我想把两者结合起来认真写本书,可能我年轻,阅历太少,很多地方,我无法写得传神,但是,我想给各位朋友说:老边已经尽力了!由于题材的局限,CS作品的大都读者应该都是18—22岁之间,我想你们看《边城》会觉得很吃力,甚至因为陆月馨这样的人物而大感愤怒,但这正是《边城》所期望的,这个年龄阶段的兄弟们,希望你们再过十年再过二十年无意中再看到《边城》的时候依然会愤怒,会感动,而不会觉得很正常,很唏嘘!但《边城》写到今天,我已很自豪,我的边迷中,年龄最大的有40岁的大朋友,最难得的是我的大学恩师——一个50多岁的法学教授,他给了《边城》非常高的评价与很多弥足珍贵的建议,所以我已很满足,至于《边城》能不能冲进VIP与推荐榜就显得无关紧要了(能冲进去当然更好哈)。(不知道我的书迷大到多少,小到多少,有多少可爱的MM呢)

        《边城》不会带给大家快乐和轻松,只会带给大家沉重与感动,忧愁与痛苦的背后,希望每一位看过这本书的朋友都能从中对自己的人生有所思考,能领悟一些接近生命真谛的东西,能自由自在的活着,无论你的人生是如意还是失意,是沧桑还是顺利,我希望每个读者朋友都能在扑朔迷离的岁月里坚持一个最本真的自我,这就是我写这本书的终极目的,愿《边城》的每一章,都是你心灵每一次感动过的回忆。

        (这里飞扬承诺,〈永生不死〉是一部给大家带来快乐的书,不怎么喜欢悲剧,呵呵…………)

        谨以此文来感言创作过程中的酸甜苦辣,与其他作者共同勉励,共同进步!

        老边

        2006年11月4日星期六

        写于成都市

        (看完了吧,飞扬大部分想说的,老边都说了,在这里谢谢他的话,希望大家能理解飞扬,毕竟飞扬还上一在校学生,生活费不多,还要天天上网写东西,确实比较辛苦…………希望大家谅解!)

        精忠报国(另一些飞扬的话)

        请大家继续支持飞扬,2月25号后,更精彩!新年将到了,飞扬要在家里好好过个年,等2月25号到学校后,继续更新。没有广告的。心理面存了好多东西。。。到时候,,让大家爽翻天。。。挑战极限出场秀…………杀不死会越来越势大的,不管在任何一个方面………………是不是有些听不懂。。。呵呵,大家先去看前面《永生不死》

        飞扬由于在家里条件有限,只好等2月25日到校后继续更新,请大家继续每天点击支持,飞扬承诺绝不太监!请踊跃收藏,不要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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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扬纪念抗日名将张灵甫先生:

        精忠报国

        忆往夕,先生为国为民,抛头颅、撒热血!

        看今朝,后辈顶梁顶柱,建四化、展宏图!

        由我们陕西省作家冯鹏程(长安四中高级英语教师)、成德奇合著的长篇纪实文学《抗日名将张灵甫》日前由作家出版社出版,中国作协副主席、陕西省作协主席陈忠实,青年作家赵刚分别为之题词、作序。

        张灵甫出生于西安市长安区东大村,其44年的短暂人生具有诸多传奇。该书以翔实的史料,生动的文笔,记录了张灵甫从出生到青少年求学以及抗战时期的人生轨迹,更着重描写了其作为抗日战争著名军事将领的英雄事迹,读后令人掩卷唏嘘,回肠荡气。其中部分章节在《星期天》、《百家》等报刊连载后,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陈忠实为作品题词:“料峭凌寒百媚生,鬼斧神工风骨成。君子不恋三春暖,丹心玉魂照汗青。”

        张灵甫,名钟麟,又名宗灵,字灵甫,陕西长安人,东大村人。(告诉大家个秘密,飞扬的老家就在东大。嘿嘿,跟张先生是乡党)。1925年入黄埔军校第四期步科。1945年2月授陆军中将军衔。整编后任第十四师师长。1947年5月16日,战死孟良崮,终年44岁。

        灵甫出世

        1903年8月20日,张灵甫出生在长安东乡大东村的一户农家。没有广告的家境不错的张父将张灵甫送入私塾,10岁的灵甫进入小学。后考入长安中学。在西安的时候,青年张灵甫为文庙的碑帖所吸引,每逢节假日都带上纸笔到文庙临摹碑帖,聚精会神经常忘记吃饭。他的字很快闻名全校,学校专门为他举办书法展,观者如云。此事被陕西的国民党元老于右任听说。于右任曾东渡日本留学,参加过同盟会,1922年,回西安出任靖国军总司令,讨贼军西北第一路总司令。他的书法誉满天下,于是很想看看张灵甫的本领。当时的张灵甫挥毫落笔,连写5个条幅。于右任惊讶之余大喜过望,连连道……

        :“奇才,奇才,后生可畏!”

        张灵甫爱好历史,喜欢一同谈古道今,指点江山。1923年毕业后,他回家乡担任了一段时间的小学教师。后接受新思潮的影响,张灵甫不甘身处穷乡僻壤,千里迢迢来到北京,考入北京大学历史系。北京学生运动风起云涌,张灵甫积极参与之余,深感学生的软弱无力。愤而投笔从戎,到河南开封参入胡景翼的国民二军军官训练团。1926年,热切投身革命的张灵甫采纳家了广州黄埔军校在郑州的秘密招生,并被录取。同年秋,张灵甫进入黄埔军校第四期入伍生总队,修步科。

        1927年3月8日,军校第四期学生开学典礼上,张灵甫、胡琏、林彪、刘志丹、袁国平、李弥、文强、唐生明等日后中国大地上风云一时的人物们站在一起,聆听校长蒋介石的训话。以这一刻为起点,张灵甫开始了他二十年的戎马生涯。

        血战日寇

        张灵甫的仕途并不顺利:由于常年作战在外,身为胡宗南第一军的团长张灵甫怀疑妻子不轨,结果酿成轰动一时的“团长古城杀妻”的惨剧。此后的张灵甫一度锒铛入狱,被蒋下令关入“模范监狱”10年。但由于他书法出众,所以反而这段时间反而润笔颇多,南京街头张灵甫书写的招牌店名多如牛毛。但从此也看出张灵甫暴躁、多疑的性格。

        张灵甫的转机在于事变的爆发。国民政府下命令所有服刑官兵除政治犯外一律调服军役,戴罪立功,并保留原先军衔。再度出山的张灵甫受到从前上司,此时五十一师师长的王耀武的知遇之恩。为了表示自己改过自新的决心,他正式更名“张宗灵”为“张灵甫”。

        整个抗战期间,张灵甫在王耀武的麾下对日寇南征北战,经历硬仗、恶仗无数,书下自己最为风光的一页。1937年,五十一师开赴上海,参加著名的“八一三”凇沪保卫战。张灵甫来到一五三旅三O五团走马上任,并在上海保卫战中,以勇猛果断,指挥有方赢得全团官兵的爱戴。嘉定作战的时候,面对武器装备远远优于国军的日寇蜂拥冲锋,杀红眼的张灵甫甩掉上身军服,抱着机枪跳出战壕,身先士卒带领100多名敢死队员迎头痛击,杀得日寇丢盔卸甲,抱头鼠窜。后他率领该团又连续打退敌人次冲锋,打死打伤日寇800多人。

        1938年,张灵甫奉王耀武之命,对驻守江西德安张古山的日寇进行反击。讨论作战方案的时候,众人认为张古山地势险要,易守难攻。灵甫拍案而起,道:“各位都看过《三国演义》,魏国大将邓艾为攻取成都,出蜀将之不意,带精兵暗渡阴平,飞越摩天岭,一举攻克了江油、涪城和成都。我们也可仿此战例,大军从正面进攻的同……

        时,再挑选一批精兵强将,从人迹罕至的张古山背面进行偷袭,以收两面夹攻之效。”于是,张灵甫亲率一支突击队效法邓艾轻装出发,攀木挂树,穿过艰险的深山峡谷,老林恶水,配合正面部队进攻,飞夺张古山。而后日寇不甘失败,出动飞机与重炮狂轰滥炸,几乎将张古山移为平地。张灵甫率部浴血死战,与日寇鏖战五天五夜,阵地得而复失、失而复得,反复拉锯。亲临死线指挥的他身中7块弹片,鲜血直流也没有退下火线。

        得知德安大捷之后,田汉受时任国民党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第三厅厅长郭沫若的委派,采访张灵甫等人,刊登《中央日报》,并编写的话剧《德安大捷》,张灵甫以真名真姓在剧中出现,从此名震天下。德安战役之后,张灵甫很快提升旅长。旅下辖团,实为师长。荣获四等云麾勋章、三等宝鼎勋章。1939年3月,张灵甫率部参加南昌会战,在一次战斗中,右腿中炮弹负重伤。匆匆包扎伤口后他再度投入战斗。在不久的上高会战中,腿部再度被炸断。蒋介石派飞机将他送往香港,请英国著名外科专家克雷斯特尔为他诊治。手术后不久,张灵甫在报上看到有战时军人不宜出国养病的新规定,不顾英国医生再治疗一月可以痊愈的劝阻,说军命不可违,军人死不足惜,何惜一足,伤未愈提前归队,灵甫从此留下残疾,走起路一跛一拐,人送外号“跛腿将军”。

        国民党军队有五大主力,分别放在东北和华东战场,而五大主力中,74师首屈一指,被认为是第一等主力中的第一个主力。而74师师长,便是“杀身成仁”的张灵甫。抗战期间,蒋介石以其作战有功,一再擢升,几乎年年晋级受奖,由团长而旅长、副师长、师长、副军长、军长。常德之役,被蒋介石誉为“模范军人”。湘西会战,获得美国金质自由奖章。在国民党朝野,张灵甫也被视为“常胜将军”。

        孟良崮战役,解放军共动用9个纵队,用5个纵队主攻,4个纵队打援和阻击敌人.经过3天3夜的浴血奋战,全歼整74师32000余人.“常胜军”覆灭以及“常胜将军”丧身的噩耗,像晴天霹雳震撼了国民党统治中心。蒋介石更是老泪纵横:“以我绝对优势之革命武力,竟为劣势乌合之匪所陷害。真是空前大的损失,能不令人哀痛!”他不仅下令为“效忠党国”的张灵甫在玄武湖畔树碑,还把英国送给“国军”的一艘巡洋舰改名为“灵甫号”。与张灵甫死后被“嘉勉”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民党鲁中“剿共”总指挥汤恩伯被撤职。此役对蒋介石集团震动之大,可见一斑。

        飞扬纪念抗日名将张灵甫先生:

        精忠报国

        忆往夕,先生为国为民,抛头颅、撒热血!

        看今朝,后辈顶梁顶柱,建四化、展宏图!

        飞扬之星的所有资料,以后随时更新,QQ什么的都在这里

        天下无贼??我靠!

        前段时间,飞扬因为考试,外加跟朋友一人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准备趁这段时间好好整理思路,攒些存稿。 10月1日买的,到10月30号我已经攒了几十章的稿子,没想到…………我操

        10月30号下午4点48分左右,我和朋友出宿舍,买了个汗堡,到4点58分回宿舍,日,门竟然被人撬开,双保险的金属制舌头直接被折断,电脑锁也被搞开了,叫了警察挨家挨户查了一个小时,什么也没找到………………

        我是无话可说了,4点48分报警,警察局离我们不到5分钟的路,竟然过了半小时才来,我一直堵着楼下唯一出口,朋友在楼上查询。没有广告的

        只来了一男一女两个中年警察,随便走了走过场,在我要求下,才加派了警力进行了搜查,而且凡是门外边锁着的都没有进行搜查。最后没找到,说让我们写个材料,等我下楼,警察全都走了…………

        靠!!

        上回我们在另一个宿舍,朋友丢了个手机,警察还开车带我们去警察局做笔录,这次就随便说说,五六个警察就甩手不管了。

        我………………

        对于偷我们东西的贼,我更他妈的想操蛋…………

        真想将他们的手全拉出去剁掉,两台笔记本,我朋友新买的手机,价值1万的东西,在10分钟内被他们撬门而入,顺手牵走,他们出生的时候为什么不顺手把他妈的子宫也顺手牵出来啊?????!!!!

        我的稿子,我的作业,我的学习资料…………日你妈妈啊!

        请原谅飞扬满口粗话,我想任谁放生这些事都不会置之不理,安心的告诉自己破财免灾吧!

        本来准备再攒下稿子,可以保证更新,这下全J8泡汤了。。飞扬对不起大家,学习作业也做不了了。。。。。

        我现在连杀人的心都有了…………

        西安的治安太好了,尤其是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西北工业大学对面的白庙村,欢迎有志将自己的电脑,手机捐献给那些三只手的畸形的慈善朋友前来游玩,观光住宿!

        我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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